简称吉,因境内吉林城而得名。省会长春市。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人口2734.21万(2008年)。吉林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女真语(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唐属东北民族地;辽属东京路;金属上京路;元属辽阳行省;明属奴儿干都司;清设吉林将军,清末1907年建吉林省,省名至今未变。
吉林省位于东北地区中部,地处北纬40°52′~46°18′,东经121°38′~131°19′之间,东西最长约750千米,南北最宽约600千米,总面积187400平方千米。吉林省东界俄罗斯(界线长232.7千米),东南隔图们江、鸭绿江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望(界线长1206千米),南连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北邻黑龙江省。
200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2734.21万人,增加4.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454.8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3.21%,提高0.05个百分点。全省人口出生率为6.65‰、死亡率为5.04‰、自然增长率为1.61‰,分别下降0.90、0.01和0.89个千分点。
幅员面积为18.7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2%,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300公里。东南部高,西北部低,中西部是广阔的平原。管辖一个副省级城市即省会长春、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吉林、四平、通化、白山、辽源、白城、松原7个地级市。
【历史】
吉林省历史上长期是汉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活动和聚居之地。汉族虽很早就移入省区中部和东部一带,从事农业和采集业,但满族、蒙古族及其先世对省内的经济开发影响较大,约3000年前(周)活动在长白山北部一带的肃慎部族(汉称挹娄,隋唐称靺鞨,皆系满族前身)以射猎为主,为本区原始居民。唐代时曾建渤海国于东部山区。宋代时又建金国(女真)。明以后满族经济活动则有畜牧、采集、狩猎、捕鱼及农业等多种生产。省境西部,古称鲜卑、契丹、鞑靼,均为蒙古族同系,以游牧为主。北宋时建立辽国,灭渤海国,势力达于省境东部。至明末,全省仍为人烟稀少,山林茂密,草原丰美的地区。
清顺治年间,颁发招垦令,鼓励华北农民来东北地区开垦,但至乾隆五年(1740)又颁布了"流民归还令",施行封禁政策。在此期间,长白山区划为清室采参与狩猎地,东丰、梅河口、辉南、磐石一带为皇室围场,从今松花江畔的法特起经长春至今辽宁省开原筑有柳条边墙。以西为蒙古族牧地,禁止越境。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并未能阻止为生活所迫的华北大批汉族农民流入吉林中部一带,并向北、向东、向西扩展。1791年蒙古王公也开始在长春一带招民开垦。在农垦区内出现了酿酒等手工业和小的集镇,东部鸭绿江和图们江流域也有不少汉族和朝鲜族移入,从事农业、伐木和采集。嘉庆八年(1803)废止禁令,光绪四年(1878)吉林又设置垦务局,大事垦殖,经济面貌大为改观,并逐步形成东部的农林地区,中部的农业地区和西部农牧地区的差异特点。清初,自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为吉林省设制之始。其所辖范围包括现今省境中东部、黑龙江省东南部,及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广大地域。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吉林省正式建制,省会设在吉林,辖区跨今吉、黑两省大部分地区,下设吉长、滨江(哈尔滨)、依兰(三姓)、延吉四道,一直延续到中华民国时期。20世纪初始建铁路,1903~1929年修通了中东铁路南满支线、吉长、四洮、吉敦、天图、沈吉等线,日伪时期又修通了长图、长白、 牡图、拉滨、 白阿、梅辑、鸭临等线。这些铁路改变了以吉林为中心的官马驿站交通系统和区域联系方向,哈尔滨及其所联系的地区也由吉林省析出。从而加强了长春的政治和交通地位。
【气候】
气候特征:吉林省处于北半球的中纬地带,欧亚大陆的东部,相当于我国温带的最北部,接近亚寒带。东部距黄海、日本海较近,气候湿润多雨;西部远离海洋而接近干燥的蒙古高原,气候干燥,全省形成了显著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有明显的四季更替,春季干燥风大,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漫长。
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为2—6℃,全年日照2200—3000小时,年活动积温平均在2700—3200℃,可以满足一季作物生长的需要。全省年降水量一般在400—900毫米,自东部向西部有明显的湿润、半湿润和半干旱的差异。全省无霜期中部以西150天左右,东部山区130天左右。初霜期一般在9月下旬,终霜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
气候特点:吉林省气温四季变化显著。
冬季(1月),是最冷月份,全省平均气温在-11℃以下。
春季(4月),中西部平原区平均气温为6~8℃,东部山地在6℃以下。
夏季(7月),平原平均气温在23℃以上,东部山地在20℃以下,长白山天池一带为8℃。
秋季(9月),西部平原降至6~8℃,东部山地多在6℃以下。
全省气温年较差为35~42℃,日较差一般为10~14℃,夏季最小,春秋季最大,全省极端最高气温在34~38℃间,最高(1965年)的白城市为40.6℃。年极端最低气温,中部的长春为-36.5℃, 1970年桦甸最低为-45℃。
吉林省的霜期东部山区早,西部平原晚。长白山天池一带初霜出现在8月末至9月初,平原地区出现在9月下旬。西部平原终霜在4月下旬,中部和东部在5月上、中旬。全年无霜期一般为110~160天。
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59~3016小时,夏季最多、冬季最少,西部较多、东部较少。吉林省各地年降水量一般在400~1300mm,东南部降水多,西部平原降水少。长白山天池的年降水量最多,为1349mm,镇赉年降水量最少,为389mm。这种空间分布造成省中西部地区干旱频繁发生,东南部地区经常出现洪涝灾害。受季风气候影响,吉林省四季降水量以夏季最多,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对作物生长十分有利。4~5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3%。因此吉林省春旱发生频率很高,尤其西部地区有“十年九春旱”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