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时间:2006-9-30
各市、县旅游局,各大、中专院校,旅行社、旅游企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06年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国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
二、考试课目: 1、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游基础》、《宁夏导游基础》两部分。 2、旅游法规常识:旅游职业道德、旅游法规、时事政策。 3、导游服务知识:《导游业务》。 4、导游服务能力:《现场导游》。
三、报名时间:2006年9月21日-10月30日。
四、报名地点: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自治区旅游局一楼大厅。
五、考生报名时请持本人学历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六、考前培训: 为提高导游人员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学习导游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我局将委托宁夏旅游培训中心举办导游资格证考前培训。有关培训事宜请与旅游培训中心联系。
七、有关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联系电话:0951-6738265、6738295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二00六年九月五日